【一】
谈到“爱国”,如今是很时尚的。高挂网络红心,人们说,这犹如当年人手一本的红宝书。关于合肥大学生们“抵制”一家超市的报道,看起来更像是消费者的暂时聚合,《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这么写当时的场面:“准备结账的顾客因为收银中断也围在收银台的后方。一时间,收银台内外的人用手机互拍,记录这场罕见的对峙。”那场罕见的对峙,应该也是经典的闹剧,因为人们“抵制”的缘由,完全是一个没人去证实、或者干脆勿须证实的传言。更经典的是对国际政治的不成熟,它鼓励这种奇怪的抵抗,一种强烈的民族情绪总认为,错误必然发生在别国,而自己总是对的。
有人拿出都德的《最后一课》,要说明,爱国是多么重要。而下面的评论反而更加有趣,原来故事发生的阿尔萨斯地区本非属于法兰西的领土,原本也不讲“世界上最美丽的”法语。这样的爱国教育,在如今被多数人反思,独立思考的声音开始认为,我们并不是要无条件的爱国。柏杨先生去世,人们又拿出他的《丑陋的中国人》来剖析反省中国人,还有,最关键的是这句心声:有自由的地方就是家园。我们之于中国,绝不是在口号前迎头就上,我们之所以爱自己的祖国,是因为爱她的自由、民主、进步和宽容。
所以爱国这一问题到现在,已经不是说要不要贴上红心的决定了。除了一些人傻乎乎地嘶吼外,你还可以在看到更多的人们开始承认,爱国是一种“有担待”的举动。这种担待,王怡先生在《做一个中国人有什么意思》里说道,不是大家坐在一起分享刘翔的荣誉,而是分担共同的耻辱。我想,王怡先生和柏杨说的意思是一样的。
这段话说得极为透彻:“分享式的爱国激情,本质上是一种血统论。所有使人们具有相似性的特征中,血缘最直观。最利于产生和夸大一种群体主义的同仇敌忾,尤其是在政治共同体的对外关系上。就像某些维顾子女的母亲或维顾哥们的朋友,不讲原则。遇见自己人吃亏,有理由要上,没理由创造理由也要上。从这种群体主义的血缘相似性扩展开去的民族主义,第一特别容易宽容自己人的罪过,就像鲁迅说,‘觉得做外人的奴隶,不如去做自己人的奴隶’。第二是容易在民族的大义下,贪得无厌地要求个人牺牲和奉献。”
分担共同的耻辱,则是要承认民族共同体中的瑕疵。爱国,就要“敢于分担政治的命运”,“耻于接受一种不自由的统治”。而不是在一种模糊不清的激情下,在一家前一天还去购物的超市前挥动别人送来的旗帜。
熊培云先生说,他看到了“不抵制日货,不抵制法货,只抵制蠢货”这样的MSN签名,认为它已经将道理说完了。
【二】
在1925年《舆论学》的续篇《幻影般的公众》一书中,李普曼“开始把公众看成是应该被驯服的巨兽,而不是看成一种可教育的力量”。他在该书中直言不讳地承认“平民百姓既无能力也乏兴趣来管理社会。而公认的大众政府的理论是基于公众可以决定事态发展这一信念之上的,因此它是错误的。这样的公众‘仅仅是一个幻影’,一个抽象的东西”。
“那些不得不对各交战民族高声倾谈的老练的外交官们,都知道如何利用大量积存在那里的成见。”这是“发现成见”这一章的第一句话,李普曼要以兼并战争为例,说明成见如何让那些本来不可想象的事情变得“不可抗拒”,他假设存在一个“鲁里坦尼亚王国”,这王国准备扩张领土,对不同部分的领土所提出的要求都巧妙地依赖于国人不同的成见。我们照单全收摘下这一“例子”:
“第一部分碰巧是个住着外国农民的山区。鲁里坦尼亚王国要求它成全自己的天然边界。如果你久久地专注于‘天然’之物那不言而喻的价值,这些外国农民就会化作枯草,收入眼底的只有那山坡。第二部分居住的是些鲁里坦尼亚人,照理不应当有人生活在外国人统治下,于是他们被重新兼并。然后是一个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城市,那里并没有鲁里坦尼亚人居住。但是直到18世纪它一直都是鲁里坦尼亚王国的一部分,按照‘历史上正确’的原则,它也被重新兼并了。再往前有一处被外国人拥有并由外国人开采的大矿藏,根据损害赔偿原则,它被重新兼并。此外还有一个97%的居民都是外国人的地区,构成了另一个国家的天然地理边界,它在历史上从来就不是鲁里坦尼亚王国的一部分。但是,与鲁里坦尼亚王国结盟的诸省份之一,以前曾在那些市场上进行贸易,而且其上流社会的文化属于鲁里坦尼亚王国文化。根据文化优势原则以及捍卫文明的需要,王国应当领有这些地区。最后,有一个港口,无论从地理上、人种上、经济上、历史上还是贸易上都与鲁里坦尼亚王国毫无干系。但是它也为王国所需要,理由是有利于国防。”
政治会毫无顾忌地根据各种需要,对各种潜藏于人们脑里的成见大加利用,这些成见往往以“天然”、“原则”、“应当”、“捍卫某某的需要”等形式出现,于是侵略成了名正言顺的拿取,这几乎是最典型的国际领土争夺战争的微缩版本。
利用成见的第一步,就是控制媒介,站在各种信息传播渠道的当口,政府当然必须扮演着极其严厉的把关人角色。通过对信息发布的把握,就可以做到让有利的信息或报道“见光”,而与政治策略的方向不符的,就必然在黑暗中被谋杀了。如此做的目的是,宣扬某种“原则”式的东西,而这些原则恰就是受众的成见,于是你将会发现这种奇妙的结果:政治上的动员往往如此成功,以至于人们无处探寻原因时候,总是把这种成功都归于某个旗手的鼓动能力、人格魅力。若说政治家在煽动群众有什么特别魅力的话,那么最重要的应该就是利用群众的成见的那种能力。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解读,为什么法西斯的阿道夫•希特勒或者“文革”时的老毛都能取得部分的成功。希特勒时代的德国,公众的成见是犹太人把钱都赚走了,才导致了邻居的贫困,通过后来的文献可以看出,希特勒的宣传工作明显地、有意地加强并利用了这种成见。对“文革”的分析则容易陷入“领导人对形势估计错误”这样的狭小胡同里,从《当代中国的社会流动》中我看到,那时的成见并不是什么“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认为为工农这些“自己人”服务,是理所当然不需要文绉绉的专业与才识的,只有政治忠诚才是进入国家干部的唯一要件。那么泥腿子只要一颗有比油锅还滚烫的赤诚红心,那也是可以当“干部”的。后来的历史告诉我们,号召广大的、以无业游民为主的“无产青年”起来“造反”,真真正正顺应了这种那时人特有的、后来人难以理解的时代成见。